內政部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9-12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6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02~2022-09-12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人事工作公務經驗、諳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部國民旅遊卡及休假補助費申請及加班案件審核事項。
2.本部學習時數登載事項。
3.其他機關學校訓練公告事項。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人事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內政部人事處收。(上網公告期間截止日,以掛號郵戳為憑)。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工作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6,316元。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內政部人事處聘用人員職務」。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本案聯絡人:詹紋欣,聯絡電話:(02)2356-5180,傳真:(02)2397-6863。
4.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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