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9-12-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13~2019-12-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且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工作項目 1.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審核、申復、列管與福保加退保等各類異動事項(三張犂次分區-西村、正和、興隆、六張犂次分區-嘉興等4里)。
2.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審查列管事項(同上里)。
3.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審查及核發事項(同上里)。
4. 急難救助金、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申請、核發(三張犂次分區、福德次分區、吳興次分區及六張犂次分區等4次分區計31里)及綜合事項。
5. 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及單親家庭服務之協辦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1.報名方式:通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附照片、含自傳、並註明手機與email等聯絡方式)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
(3)其他相關證件文件(如英檢或相關證照)
3.報名表件請裝置於信封內,於108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11049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應徵社會課課員」。
4.郵寄報名書表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有偽、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二)甄選方式:
書面審核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通知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名單於本所最新消息公告)
(三)聯絡方式:27239777#657 社會課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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