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徵求 科長~2022-07-11

徵才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06~2022-07-11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現任人事機構薦任第9職等科長或主任職務(含占機關缺派人事機構服務者)。
工作項目 辦理組織編制、員額審議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1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
聯絡E-Mail wenhsiu@dg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1年7月11日(星期一)前,登入本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一)基本資料表(word檔請傳至wenhsiu@dgpa.gov.tw):
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orld.dgpa.gov.tw/etsr/dgpa001/002.doc
填寫範例請至下列網址下載參閱
https://world.dgpa.gov.tw/etsr/dgpa001/001.doc
(二)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二、聯絡電話:蔡小姐(02)2397-9298分機132。
備註:
一、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或測驗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測驗方法採筆試或口試等方式,於本總處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時間時告知。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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