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6等5階(偏遠地區學校)、約聘6等4階(蘭嶼、綠島,依離島地區薪點折合率標準計算) (具有專業證照)】、【約聘6等3階(具有考照資格) 離島地區約聘6等2階(具有考照資格)】 |
職稱 | 約聘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22~2022-09-27 |
資格條件 | 1. 輔諮中心督導:具有學士、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四年(學士)及二年(碩士)以上。 2. 心理師3名: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者或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3. 駐點新港國中,需領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證書 4.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
工作項目 | 督導: 1.督導及指導專業輔導人員。 2.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3.提供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4.接受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其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心理師: 1.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2.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提供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5.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6.接受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
工作地址 | 駐點偏遠地區學校及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證照、自傳、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請參閱甄選簡章)。 (二)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89-323756或325084 2.收件人: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包恩馨小姐收 3.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19巷51號(東海國中4樓) (三)備註 1.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2.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請註明應徵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