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1-11-24~2021-11-29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畢業。 2、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
| 聯絡E-Mail | mh55300@cth.penghu.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 2、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聯絡人:澎湖縣七美鄉公所人事管理員黃先生,聯絡電話:06-997100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