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8,05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7-02~2021-07-08 |
資格條件 | 須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辦理文化處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止(預計至111年3月底)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南京路2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紙本投遞履歷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網址:https://goo.gl/Ua0EZV)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切結書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二)紙本投遞履歷相關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科員 廖芳甫 2. 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三)備註 1. 紙本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處圖書管理科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0年7月8日17:00前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 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 本職缺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