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21-05-1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5 等280薪點支薪(月薪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另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30~2021-05-14
資格條件 1.學歷:專科以上營建管理、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具相關工作經歷尤佳。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本區公園公共設施維護修繕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養護工程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養護工程課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0年5月14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足額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余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
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1年3月下旬),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458養護工程課范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206人事室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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