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徵求 約聘社會工作員(保護性)~2021-06-04

徵才機關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6等3階或6等4階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保護性)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5-26~2021-06-04
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一) 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具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資格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三)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意者請於110年6月4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資料並載明聯絡方式郵寄至「95001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3樓 社會工作及保護科」收,封面註明應徵「約聘社會工作員(保護性)」。
(一)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乙份(A4格式、直式橫書、含2吋半身照片)。
(二) 畢業證書或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 成績單影本。
(四) 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工作資歷證明資料影本乙份
工作項目 依據「保護性社工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規定辦理兒少、家暴、性侵害等保護性直接服務工作,與其他社會福利服務業務。
工作地址 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保護科社會工作師蘇小姐
(二)地址: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3樓
(三)電話:320172轉分機320。
(四)Email:n2117@taitung.gov.tw
(五)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承辦人。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5.福利待遇:
(1)薪資:符合資格條件之約聘社會工作人員6等3階(312薪點)41,683元起聘;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6等4階(328薪點)43,820元起聘(需檢附相關資料查驗)。
(2)健康檢查:2年1次補助健康檢查7,000元。
(3)宿舍及租屋優惠:社工人員宿舍共計10間,提供本府保護性社工人力居住空間。非設籍臺東縣,且未於臺東縣置產,可申請勞工育樂中心住宿,每月3,420元。
(4)完整社工專業教育訓練。
(5)其他支持措施:心理諮商、法律訴訟、社工團體傷害保險、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補助(入會費補助500元、常年會費補助1,000元)、紓壓喘息活動、人身安全防護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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