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3-30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未定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3-22~2021-03-3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男性須服兵役期滿退伍或持有免役證明。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或其他職務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台中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錄取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於本院下次甄試錄取名單公告日起未進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貳、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10年3月30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四、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251 盧小姐。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tch.judicial.gov.tw
參、報名應繳文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並依序排放,證件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受理報名且不退件)
一、報名表1份。
二、簡歷表1份(須詳細填寫並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五、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六、曾於法院任職者,請繳交原任職機關離職或服務證明書影本1份(無則免附)。
肆、甄試方式:擇優公告參加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口試。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項不計分):採看打測驗,每分鐘須達30個字以上,始得參加口試。
二、口試:就應試人員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儀態、精神等綜合評分,成績以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伍、甄試日期、地點、時間及應試人員名單:
甄試日期、地點、時間及應試人員名單,將另行公告於司法院「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本次甄試不製發准考證,應試人員於考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必備)及健保卡或駕照(貼有照片之雙證件)以供查驗,未帶齊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應試。
陸、錄取人員名單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並列入候用名冊,遇職務出缺依序通知進用。本院於各職務出缺時,如有必要,得再予面談後,決定遴用與否。
柒、錄取人員進用後先予試用1個月,試用期間如經服務機關認為不適任者,不予僱用。
捌、待遇:報酬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及「司法院暨所屬各法院約僱錄事、庭務員支酬標準表」及相關規定支給。本院囿於經費,經本次招考錄用人員,不得支領生日禮金及參加文康活動。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甄試儲備之約僱人員屬短期職務代理性質,約僱期限長短不等,端視職務出缺狀況而定,另本院無法提供宿舍,請妥慎考量再行報名。
二、應試人員所填報名表件資料,如有不實情節重大者,得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得隨時解僱。
三、本甄試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四、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於進用後,經本院考核成績結果優良者,得續列為優先候用名單,並得視職缺情形循環進用。
五、列入候用名冊之儲備人員,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族身分者,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優先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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