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9~2020-03-18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未具有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ㄧ) 專案執行。 (二) 文化行政業務(博物館或藝文館舍相關)。 (三)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200號)。 |
聯絡E-Mail | ag338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近3年獎懲證明文件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 (二)請應徵者審慎檢查所需資料,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缺)漏,均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辦理甄選,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館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人事室吳先生,電話:(02)26191313分機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