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徵求 辦事員~2021-05-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現敘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熟諳電腦。
五、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六、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進取。
八、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一、本處綜合行政業務。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聯絡E-Mail ao4569@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0年5月21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下列資料(資料均為pdf檔)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 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6、 採購證照或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檔。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項甄審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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