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薪34,916元)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5~2021-05-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下列資格條件尤佳: (一)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如符合本署需求者優先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安全衛生相關勞動檢查業務。 二、協助辦理安全衛生與職災預防事項研擬及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 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等,並請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4)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2.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約聘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0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收(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9樓)。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2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4.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5.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支約聘280薪點。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