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09~2021-03-23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或處理政府採購申訴調解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政府採購申訴、調解爭議案件。 二、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meng@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0年3 月2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 【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 /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工作報酬:國內外大學畢業自312薪點起薪,折合新臺幣38,906元;碩士畢業自344薪點起薪,折合新臺幣42,89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4.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聯絡電話:87897562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