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徵求 書記職務代理人~2021-05-07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
職稱 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4-30~2021-05-07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惟男性需已服兵役(替代役)持有退伍(役)或免役證明文件者。
(二)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4.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依法停止任用之公務人員,不得報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列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五)需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或曾擔任檔案管理工作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檔案管理行政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市興安路2段6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及方式:自民國110年5月3日起至110年5月7日止,報名表件得郵寄(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本所)、委託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所人事室。報名相關表件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ywv.moj.gov.tw/)電子公布欄項下自行下載。
2.如有報名相關疑義,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89-221553或089-224711轉114(董主任)、115(張先生)
3.約僱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預計110年5月13日)至分配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或經費不足等僱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
4.報酬: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8條附件所訂「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三等1級220薪點支薪(27,434元)
5.僱用期間應於本所參加勞工保險、新制勞退(強制自提6%)、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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