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課員~2018-10-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10-09~2018-10-18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活化再利用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南區402復興路3段362號R10)。
聯絡E-Mail cde1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五)通過各項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公務人員履歷表(需附2吋脫帽正面相片1張)。
(七)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及上班時間、下班後聯絡電話號碼,於10月18(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單位辦理報名。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05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07年10月9日起至107年10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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