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1-02-09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02~2021-02-0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含)以上交通、土木工程(含水利工程、環境工程)、建築、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
四、具交通建設計畫規劃或審議工作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地方創生政策規劃與計畫之審議、法規調適、相關資源媒合、計畫執行與協調推動。
二、政府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包括交通等類別之審議、財務評估及協調推動。
三、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四、區域及離島發展建設與政策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聯絡E-Mail wchsu@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9日止。
二、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如有特殊情形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4樓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許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國土處科員職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五、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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