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1-09-24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相當警正四階至警正三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9-15~2021-09-24
資格條件 (一) 現敘薦任第6職等具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警正四階)且合格實授滿1年以上者。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警察人員應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五) 最近3年考績至少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
(六) 具備語文能力—英文、日文或其他外文檢定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需具合格證書)尤佳。
(七) 具辦理海域安全、犯罪偵查、海事安全及海域執法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海事安全維護事務之統合、協調及推動、彙辦及上級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域安全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chikuw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9月24日前至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寄至chikuwa@oac.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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