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2-02

徵才機關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1-26~2021-02-0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工作項目 1.執行各種藝文推廣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彙編等一般行政業務。
2.推動試點社區活動。
3.導覽人員培訓。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聯絡E-Mail 50294@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0年2月3日星期三(含)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據說明二或說明三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
  4.請於履歷上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註冊,填寫系統履歷並上傳前列證明文件為附件線上應徵。(請參考系統網站左側「求職SOP」)
三、或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首頁>公告資訊>人事公告)下載「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臨時人員等通用應徵履歷表」,將履歷及前列證明文件合併成一份PDF檔e-mail至50294@ems.hccg.gov.tw,標題註明「應徵藝文推廣科職務代理」。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未依前述格式應徵,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以約僱三等220薪點($27,434元整)進用,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目前預計至111年1月27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提前復職之前一日止。原因消滅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如有本職缺相關疑問,敬請聯絡:(03)5319756轉209 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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