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09~2021-04-16 |
資格條件 | 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全民英檢中級或日文N3以上,或其他外語檢定相當等級合格,或曾旅居國外1年以上,另如有從事相關國際事務1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外賓接待、姊妹市交流及國際專案活動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
聯絡E-Mail | ema7522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附相片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其他專業證書(如語文檢定證書、採購專業及格證書)等正本完整上傳(如為影本需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3、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4、受理110年4月30日前已限制轉調期滿之人員報名參加。 5、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含外語口試)。 6、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7、聯絡人:陳宣廷 電話:(07)3373038 8、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