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2~2021-04-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所土木、建築、水利相關類科系碩士以上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建築、水利相關類科畢業並具有工作經歷1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規劃及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工程施工品質查核作業進度及查核機制。 2.辦理工程施工查核作業、缺失改善列管追蹤、查核紀錄及查核資料彙整。 3.簽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公文。 4.規劃執行年度小組考核業務及辦理工程施工品質教育訓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0年04月16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工程師」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2.待遇:六等376薪點,(折合金額每月46,887元)。 3.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4.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至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6121分機646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