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2職等至第13職等 |
職稱 | 參事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31~2022-11-0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法制類科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歷。 3、任簡任職務10年以上。 4、具法制或行政救濟作業、司法行政、法律實務經驗20年以上,有行政業務主管經歷者尤佳。 4、具簡任第12職等合格實授資格,最近連續5年考績均列甲等。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襄理主管業務。 2、審核文稿。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cwli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法規會參事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