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照且有承辦採購實務經驗者。 四、具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六、熟悉公文書寫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Office軟體)操作。 七、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耐心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院機電、空調、蒸氣鍋爐、照明、用水等設備之操作管理、維護保養、修繕及汰換等業務。 二、提報本院節約能源推動計畫及推動節約能源措施相關業務。 三、辦理國中教育會考閱卷闈場相關業務。 四、本院動力中心技工工友調度及協調事項。 五、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聯絡。 六、本院線上報修系統總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院三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
聯絡E-Mail | cplin@mail.naer.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需填寫簡要自述,簡要自述除自傳外請敘明曾辦理之業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採購專業證照、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以上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四) 所送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官網徵才資訊專區(網址https://www.naer.edu.tw/PageDoc?fid=78),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林先生(02)7740-7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