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徵求 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2019-12-18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12-12~2019-12-18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矯政、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所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一、薪資:
(一)學士資格者每月以33,046元(265俸點)支給工作酬金。
(二)碩士資格者每月以34,916元(280俸點)支給工作酬金。
二、如有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支給每日以2小時為上限,每月10小時為上限,並依規定支給加班費或補休。
三、依行政院頒訂「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四、勞資雙方權益義務,於勞動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悉依勞動關係之法令辦理。

報名方式及應備文件: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8年12月18日止,以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通訊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109年毒品犯處遇個案管理師甄選】字樣,逕寄本所戒護科謝科員收;郵遞區號:30056、地址: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10號。
二、應備文件:請於本所網址http://www.scd.moj.gov.tw/mp078.html電子公布欄下載,依下列表件檢附齊全並依序排列,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一)報名表:應貼最近二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三)毒品業務相關工作經驗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無則免附)
工作地址 新竹市延平路1段11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選方式:
一、合格得參加面試人員之名單及面試序號將公告於本所網站,不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上網查詢,面試時間為108年12月26日上午10時,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備查,請於面試前20分鐘至本所人事室報到,應考人員於最後一位人員面試後,仍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
二、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榜示及報到:
一、放榜:108年12月27日(視作業進度調整公告時間)公告於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
二、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錄取人員公布於本所網站並以電話另行通知;正取人員於本所通知後7日內報到,未於期限內報到者視為放棄,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交最近六個月內之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

其他事項:
一、本次進用之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聘期為通知聘用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以一年一聘為原則,年度表現績優者次年度得優先續聘之。
二、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問題,請洽:謝科員(03)525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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