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聘用副研究員~2025-04-25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6~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文能力(請附證明文件)。
(三)需具行銷推廣及彙整管考能力及相關經驗。
工作項目 (一)雙語政策之推動事項。
(二)雙語政策中長程個案計畫提報、審議及預算核編等事項。
(三)雙語政策國際合作業務執行及法規相關議題之制定及修正作業。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寶慶路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副研究員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證件,應檢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證照、英文檢定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請依序裝訂)
(二)聘用期間及酬勞標準:
1.聘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簽約為一年一聘,經考核合格者得續聘)。另本聘用職務於行政法人雙語政策發展中心成立時,或「2030雙語政策計畫」結束時即不再辦理。
2.本職缺月酬標準:328薪點起支(新臺幣44,280元)。(如具有進用資格之學歷後之相當工作經驗者,依其工作年資得按年提敘,以提至該職務所訂最高薪點520薪點,新臺幣70,200元為限)
(三)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四)報名期間:
1.民國114年4月25日前,郵寄或電郵請逕寄(100223)臺北市寶慶路3號2樓國發會綜合規劃處鄭先生收,連絡電話(02)2316-5877或jeng@ndc.gov.tw(另郵寄者請再將「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jeng@ndc.gov.tw)
2.前項郵件及電子檔(檔名)均須註記姓名及擬應徵職務名稱,以利區別。
(五)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2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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