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約僱人員(主計室書記職務代理人)~2017-03-17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新台幣26,642元)
職稱 約僱人員(主計室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3-10~2017-03-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校院商學科系畢業。
2.具公務機關會計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5.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預計至106年5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1.各項收支及轉帳傳票記帳憑證之編製。
2.編製會計月報、印製及裝訂會計帳冊。
3.各項憑證之整理及保管。
4.自行收納款項收據之保管及銷號等業務。
5.公文收發登記。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國立國父紀念館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3月17日前寄達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由信封,俾利郵寄)。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3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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