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04~2014-12-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生活美學推動及文化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武昌街1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履歷表(請務必註明日間連絡電話)、自傳、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及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以上資料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均為影印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請於103年12月19日前以掛號逕寄「30041新竹市武昌街110號」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二、 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係現職人員因請假(預計104年1月5日起請娩假、育嬰留職停薪等,實際日期依分娩日及育嬰留職停薪日期為準)所請職缺,工作期間至現職人員請假結束或原因消滅前1日止,聘用期滿、代理原因消滅或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三、 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