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專員~2016-02-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1-08~2016-02-15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應具有下列資格: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商業學類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位。
(2)具備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含審計查核、財務會計及財務管理等)或曾任職公司或其他組織財會部門主管2年以上工作經驗。
2.優先錄取條件:
(1)具財務分析及規劃、商業會計與稅務法令專業知識,及擅長分析、簡報和報告書寫能力者為佳,列入評定考量。
(2)溝通能力及協調性佳、具問題分析及解決能力、團隊精神、抗壓性,並勇於接受工作挑戰者。
(3)能配合工作需求加班者。
(4)公開發行、上市、上櫃、興櫃公司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財務資料之建立、管理及營運規劃。
2.財務報表分析及評估,並檢討各部門營運及預算執行狀況。
3.可獨立作業並熟諳ERP系統及MS-Office軟體操作。
4.個別及合併報表預算及年度報表之編製。
5.其他。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参、報名日期及方式:自105年1月8日起至105年2月15日止,計39天,截止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請提供下列資料。(第一至四項為必備資料)
一、請填妥報名表。(請逕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home01.aspx?ID=1首頁徵才招標下載使用,報名表附照片之電子檔<Word檔>請傳至jiayi112@kcg.gov.tw。)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大學或碩士學歷之畢業證書(學位)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認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務請於報名表經歷欄內詳述與本應徵職務資格條件相關之工作經歷,並附佐證資料)
五、專業證照證明文件。
肆、其他
一、上開資料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人事室張小姐收,封套外註明「應徵文創基金會計專員」。
二、應徵者經初審小組審查通過合格人員,通知參加甄試(甄試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三、報名經審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名單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伍、聯絡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7-228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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