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09~2017-03-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機電或電力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有機電設備維護管理及公務實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機電委外合約履約管理。 二、配合政策及年度預算規劃機電設備汰換與維謢工作。 三、機電維護與修繕計劃推動。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各項表件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www.mocs.gov.tw/FileUpload/641-3998/Documents/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doc、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4.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務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機電組技士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並於106年3月20日(一)前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人事室徐小姐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週內,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處網站公告http://www.cksmh.gov.tw//index.php?code=list&ids=18。(五)本職務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3908元),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六)面試及錄取人員皆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七)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431100轉1163 工務機電組紀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