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15-06-12

徵才機關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警察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5-06-08~2015-06-12
資格條件 (1)參加10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具有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救災救護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敬請註明應徵缺職務及聯絡電話,逕寄(親送或委託)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人事室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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