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工友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01-10~2017-02-17 |
資格條件 | 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2. 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環境清潔、膳食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
聯絡E-Mail | jennifer@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書記官長陳德晶、電話:(0836)22823分機110。 (二)有意願移撥者,請於106年2月17日(星期五)前備妥下列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署報名(以郵戳為憑),外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 1.機關同意書正本1份。 2.甄選履歷表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三)資格條件經本署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日期參加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服務;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