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專員~2015-02-06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文化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1-29~2015-02-06
資格條件 一、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備外語能力者佳。
三、須能配合假日活動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辦理文化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南市
聯絡E-Mail hupsh@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三、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六、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七、意者請於104年2月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psh@mail.tainan.gov.tw。
八、如具外語檢定者,請一併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十、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聯絡人:胡寶相先生,聯絡電話:06-390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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