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16~2015-01-30 |
資格條件 | 一.國中以上畢業. 二.身心健康. 三.品性良好,並具高度熱忱. |
工作項目 | 一.打掃環境 二.協助搬重物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
聯絡E-Mail | tyccb119@ty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將下列資料於104年1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林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將下列資料親送本會。(聯絡電話:03-3322191轉573): (一) 簡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