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15-01-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5-01-16~2015-01-30
資格條件 一.國中以上畢業.
二.身心健康.
三.品性良好,並具高度熱忱.
工作項目 一.打掃環境
二.協助搬重物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聯絡E-Mail tyccb119@ty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將下列資料於104年1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林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將下列資料親送本會。(聯絡電話:03-3322191轉573):
(一) 簡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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