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6-07-26~2016-08-08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一般行政職系科員法定任用資格,且對於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事項具有專長或興趣,並能配合假日加班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 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及再利用調查研究。 2、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化資產修復規劃設計,工程及再利用管理。 3、辦理文化史料調查編輯出版業務。 4、文化資產經費控管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通訊報名(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2、請以A4格式檢具以下證件資料影印本,郵寄「彰化市卦山路3號,彰化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及個人日、夜間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請填完整,履歷表表末自述頁請填對於擬調任職務之規劃建言或未來願景並請簽名)。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3).國民身分證。 (4).最高學歷證件。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 (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書面審核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期。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6、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