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徵求 工友~2016-05-31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工友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5-18~2016-05-31
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駕駛或技工)。
(二)高中職(或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身心健康且具敬業精神者。
(三)具文書處理相關證照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傳遞公文、卷證及環境清理維護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如勤務需要時,須配合假日專案加班。
工作地址 (一)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二)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次甄選聯絡人朱書記官,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8377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另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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