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16-12-05

徵才機關 最高法院檢察署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11-30~2016-12-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二)熟稔電腦視窗作業環境及相關操作能力。(三)具檢察機關人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聯絡E-Mail linglih@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妥相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科員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05年12月5日前(郵戳為憑)寄(送)達本署人事室(10048臺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此為提列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僱用期間原則為報到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之前一日止(約106年10月下旬),如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每月薪酬約為新台幣33,908元。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電話:(02)2316-7666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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