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15-12-05

徵才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皆需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服務駕駛並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5-11-09~2015-12-05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二)具電腦基本能力。(三)須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負責本署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公文遞送、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證件:(一)甄選履歷表乙份。(二)現職移撥同意書乙份。(三)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六)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乙份。(七)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二、報名日期:請於104年12月5日17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四、有意者請逕至本署網站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及同意書。五、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書記官黃明鳳,聯絡電話:082-3254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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