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皆需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服務駕駛並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
性別 | 駕駛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09~2015-12-05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各機關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二)具電腦基本能力。(三)須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工作項目 | 負責本署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公文遞送、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證件:(一)甄選履歷表乙份。(二)現職移撥同意書乙份。(三)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六)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乙份。(七)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二、報名日期:請於104年12月5日17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其報名所交資料恕不退回。四、有意者請逕至本署網站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及同意書。五、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書記官黃明鳳,聯絡電話:082-325457#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