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12~2015-01-1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系(所)畢業。2. 具簡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認真、樂觀負責。 |
工作項目 | 1、辦理核稿業務。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一六六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並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現職派免令及現職審定函影本或相關資料.4、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於104年1月14日前寄送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務).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審查。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如需退還,請附回函信封。 聯絡人:賴先生 電話:(02)22521212轉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