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書記職務代理人(編號A150210)~2017-02-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2等190薪點,折合金額23,009元
職稱 書記職務代理人(編號A150210)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1-21~2017-02-06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對文化資產具有相當認識者為佳。
(二)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
工作項目 (一) 收發文暨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6)年2月6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文化資產處書記職務代理人(編號A150210)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六)報名期間:106年1月20日至106年2月6日
郵寄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電話:04-22290280轉305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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