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或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司法人員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01-23~2017-02-07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司法行政職系法院書記官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中文打字每分鐘須60字以上。 |
工作項目 | 案卷及文件之收受、登簿、編訂與人犯羈押登記及製作各項辦案書類正本、訴訟文書交付送達、訊問、相驗、勘驗、搜索、扣押等各種筆錄與傳訊日期之通知及提押票、搜索票之製作、文書、總務等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請現職服務機關人事室列印或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並請詳填自傳後簽名)、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中文打字每分鐘須60字以上(於面試前由本署先予以測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面試)及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所附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掛號郵寄至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書記官長收,洽詢電話(0836)22823分機110。(限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書記官職務」。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時報名、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人員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其派令,並依法處理。 4.本職缺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職務出缺依序遞補。甄選結果:正取、候補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佈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