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9-15~2015-09-30 |
資格條件 | 1.需具備電子、電機或劇場管理、表演設施等方面專業學識,熟諳相關法令規章,對藝術節目、劇場演出服務,需有相當之素養或工作經驗。 2.需具有劇場作業經驗與劇場技術能力,能獨立思考運作,處事細心並對工作具高度責任感與服務熱忱(請詳細敘明工作經驗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證照)。 3.大學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高考或其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且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4.需具備良好之溝通與領導能力。 |
工作項目 | 1.演出節目計畫之規劃執行。 2.大會堂演出場地租借、使用規劃及檔期之安排。 3.召開節目審查相關會議。 4.節目演出曁演出設施與器具維護之經費編列、核算及結報。 5.藝文節目發展資訊及專業劇場技術新知資料之蒐集與研析。 6.場地管理辦法、演出合約及相關法規之編擬。 7.大會堂舞臺、燈光及音響設備修繕、工程執行之規劃彙整。 8.依權責運用專業學識執行工作,以辦理劇場管理、前後臺協調業務。 9.配合節目演出加值班作業。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國父紀念館(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4年9月3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劇場管理組技正」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由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90王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