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1~2022-09-3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都市計畫法、建築法、行政程序法、民法及都市更新條例等土地開發利用綜合知能。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市國公有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招商規劃、審查及履約管理。 2.審查民眾申請都市更新計畫書及辦理公聽會等業務。 3.審查民眾申請危老重建計畫書等業務。 4.辦理都市公共工程採購招標及契約執行及履約管理。 5.協辦本市代管國防部土地巡清管維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新竹市中正路146號) |
聯絡E-Mail | 010242@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1年9月30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