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2-10-14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07~2022-10-1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六)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通訊傳播事業治理準則之研擬事項。
(二)通訊傳播事業服務品質、併購、評鑑、執照換發或廢止、會計處理及準則及營運(或建設)計畫之治理準則。
(三)通信事業市場主導者及主要資費監理原則事項。
(四)電信加值業務相關法規之制修訂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tina4513@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填具簡要自述欄。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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