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幫工程司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13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考試類科及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分署代辦、自辦各類新、增、改、修建工程管理之抽查、督導、履約執行、契約管理等業務。 二、工程審查相關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
| 聯絡E-Mail | yc0409@nlm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適用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及工程人員留用獎金。 二、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上傳。 三、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幫工程司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六、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01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