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組長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30~2021-05-07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高考(含相當考試)及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三)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善於領導統御及溝通協調。 (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如具有作業基金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必要時得由本處命題,並舉行筆試。 (六)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第4序列非主辦(管)或次一序列之人員。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221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
聯絡E-Mail | hyyang@mail.mo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資料: 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以下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1.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另請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資績評分表。 3.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請至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事相關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料系統」下載,未檢附者將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4.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檔案為審核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須自負公文書資料真實之法律責任。 02-77365964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