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職代C222627)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5~2021-05-19 |
資格條件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所列資格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1.兒少及性侵害等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5% 2.輪值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之非上班時間出勤工作10% 3.其他交辦事項5%。(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11#115,李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0月24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待遇:月薪六等1階(34,916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0年5月19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社會局支援家防聘用人員(職代C222627)」,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