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徵求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2021-03-30

徵才機關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5,532元)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3-23~2021-03-30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止(預計至110年10月底)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E-Mail k1033@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得採線上或紙本應徵,請擇一方式投遞履歷:
(一) 線上投遞履歷請至:
1111人力銀行網站線上投件,請下載(網址:https://goo.gl/Ua0EZV)並掃描切結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上傳,如無法上傳請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k1033@taitung.gov.tw,未上傳學歷證明者視同放棄甄選。
(二) 如紙本投遞履歷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網址:https://goo.gl/Ua0EZV)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切結書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三)紙本投遞履歷相關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科員 廖芳甫
2. 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四)備註
1.紙本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交觀處觀光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0年3月30日17:00前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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