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徵求 專員~2021-03-22

徵才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至八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3-16~2021-03-22
資格條件 一、具碩士(含)以上學位。
二、公務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及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具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四、具文化資產、歷史或藝術史等相關學歷背景;具有文化資產推廣工作兩年以上經驗,及具國際交流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五、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英語能力測驗者。
工作項目 一、國際文化資產合作案件之採購發包及執行業務。
二、國際產業文化資產推廣活化及人才培訓等執行業務。
三、國際交流合作及聯繫簽訂合作備忘錄、執行等相關業務。
四、輔導及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文化資產推廣教育業務。
五、相關研考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聯絡E-Mail ch0131@boc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0年3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英檢證明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綜合規劃組國際交流科鍾專員,電話04-2217-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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