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臺中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3~2021-04-20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 具社工工作經歷者尤佳。 二、考試方式: (一)筆試(與工作內容相關等範疇)。 (二)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情形者,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三)口試。 筆試測驗合格後才進入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合格後才進入口試階段。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一)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窗口。 (二)個案服務。 (三)轄區內資源連結與經營。 (四)特定對象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五)各項福利服務資源轉介。 二、待遇:報考人經錄取以業務輔導員進用後,每月薪資32,546元。 |
工作地址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臺中就業中心。(403421臺中市西區市府路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注意事項: (一)一律採紙本方式報名,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於110年4月20日(星期二)前寄出,收件地址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恕不通知補件及受理。 (二)報名應附文件: 1.報名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臺中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另請於「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欄位由本人簽名及勾選是否需取回報名之書面資料。 報名表之電子郵件欄位請務必填寫清楚,後續甄試事宜將透過電子郵件連繫。 2.個人履歷表及自傳:不限格式。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4.特定對象證明文件:為辦理電腦測驗所需,具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影本。 5.相關實務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年資得合併計算。 (三)應徵者如需取回上開2-5項應徵資料,可附貼妥「掛號」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資訊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所附郵資不足,將以一般平信寄送;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四)凡逾期、資料填寫不齊全、報名表件不齊全、證件不足、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筆試/電腦中文輸入測試/口試時間。 日期:暫訂110年5月。 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六)報名人員所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一律取消錄取資格;錄用後發現者,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七)因應「勞動部委辦就業中心業務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錄取人員於進用後,如服務之就業中心業務委辦直轄(縣)市政府時,須配合隨同業務移撥至直轄(縣)市政府服務。 (八)聯絡人:伊先生 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2。 二、本次公告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重新公告3個工作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本分署網站,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