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徵求 科員~2019-10-25

徵才機關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9-10-16~2019-10-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殯葬業務暨法規修訂及管理。
(二)輔導各鄉鎮推行各項殯葬儀節及殯葬設施之設置。
(三)經營管理暨墳墓用地。
(四)財產管理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政府民政處(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3-107年)、獎懲令(103.10.1-108.9.30)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10月25日下午5時30分前【寄送達】「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處登記桌。(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 分機65112 黃科員。
(二)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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