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徵求 藥師~2019-10-17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10-09~2019-10-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藥學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藥庫管理、調劑及用藥安全宣導等藥事相關作業。
(二)疾病管理及醫療文書相關作業。
(三)保外醫治受刑人察看及相關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新竹市延平路1段110號)
聯絡E-Mail andrea@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本次報名採「線上及紙本雙軌並行」報名方式:
1.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17日(星期四)止,請務必於前揭日期前先至本所網站或下揭網址(https://forms.gle/ZQ7koktdUYkVu6KN8 )填寫線上報名表(另須送紙本)。
2.另紙本報名表件亦應於108年10月17日前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信封註明「參加藥師職缺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所地址:新竹市延平路1段110號,聯絡電話:03-5259720,例假日收發室不收件)。
(二)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自行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sc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1. 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請簽名)。
2. 親筆書寫自傳(1000字內,請勿以電腦繕打)。
3.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填寫附件空白表,現職人員可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網站列印,或請機關人事單位協助以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列印產製)。
4. 應徵職務所規定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證書(正、反面)、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6. 醫事人員切結書1份。
7. 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1份(請列印完整明細及積分統計查詢畫面-如附件範例)。
8. 現職在職證明書1份。
9. 藥師工作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各1份。
10. 現職公務人員請另附下列證件影本: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最近五年獎懲令。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相關表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報名資料不全、影印不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方式:面試(以個別口試方式辦理),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暫定於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舉行面試(實際期程請以公告為主),如報名人數較多將公告增加面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人員名單、面試日期及順序,將於108年10月22日下午5時前於本所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請應試者自行上網查看,請務必主動查詢,本所不另通知,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五)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所人事室曾小姐,聯絡電話03-525-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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